1、乔丹规则是当年活塞队对公牛队比赛时采用的一种防守策略。具体来说:核心策略:采用各种方法来严防乔丹,包括贴身防守、身体对抗,甚至不惜犯规来打乱乔丹的进攻节奏。极端防守:在实在无法有效防守乔丹时,活塞队会“放掉乔丹”,转而全力防守公牛队的其他四名球员。
2、总的来说,乔丹规则是一种极具侵略性和针对性的防守策略,旨在通过限制乔丹的发挥来影响整场比赛的走势。然而,这种战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局限性,需要权衡利弊来应对不同的比赛情况。在篮球比赛中,除了个人技术外,团队合作和战术运用同样至关重要。
3、乔丹规则,简单说就是当年活塞对公牛的一种策略:采用各种方法死防乔丹,无所不用其极,实在防不住乔丹时,就“放掉乔丹”,死防其他4个人,即使乔丹得再多的分别的4个人得分很低公牛照样输球。
4、乔丹规则实际上是反孤立规则的别称。由于这一规则是为了针对迈克尔·乔丹而设立的,因此被称作乔丹规则。它指的是当进攻方球员在罚球弧顶三分线附近持球时,如果超过两名球员沉到罚球线以下的位置,将被判违例。 这项规则的由来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当时,还不允许使用联防防守。
“乔丹规则”是指对迈克尔·乔丹这样的特殊球员采取特殊的防守策略,而“砍鲨战术”则是指采用犯规战术对付罚球命中率较低的球员,如沙奎尔·奥尼尔。“乔丹规则”的具体内容: 少让乔丹拿球:通过紧密的防守和快速的轮转,限制乔丹的接球机会。 不让乔丹传球:当乔丹持球时,采取包夹战术,迫使他难以传球给队友。
在篮球界,两大著名的战术——“乔丹规则”和“砍鲨战术”,都展现了篮球竞技中的智谋与策略。“乔丹规则”诞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期,由底特律活塞队为应对强大的迈克尔·乔丹而创造。这一战术的核心在于对乔丹进行特殊限制,减少他的持球和传球机会,甚至在他一拿球就采取包夹战术,以此削弱他的进攻威力。
“砍鲨战术”则是针对沙奎尔·奥尼尔的一种特殊防守策略。这种策略主要通过犯规来限制奥尼尔的得分,尤其是在他无球时进行犯规,将他送上罚球线。由于奥尼尔的罚球并不是他的强项,这种战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减少他在篮下的得分机会。
“乔丹规则”的核心策略是采取特殊的防守策略,例如限制乔丹的持球和传球机会。当乔丹持球时,对手会采取包夹战术,从而限制他的个人表现。这一战术在当时取得了显著成效,活塞队成功克制了强大的公牛队,并两次夺得NBA总冠军。而另一项著名的战术是“砍鲨战术”,由小牛队前主教练老尼尔森发明。
1、加里·佩顿能防住巅峰时的乔丹。加里·佩顿是NBA历史上第一个得到DPOY的后卫球员,他的防守能力非常强悍,对于很多外线球员来说都是噩梦。他不仅身体素质强悍,防守技巧也是很好,加上时不时给你来点小动作。他能够单防乔丹,也能部分限制一下乔丹的得分。
2、如何保卫约旦的巅峰?科比说:“乔丹导师约旦对手进球我猛夸。1985年2月5日,公牛队对阵凯尔特人队。迈克尔乔丹不能得到42分,12个篮板,7次助攻和4次。
3、比如说89年,东部决赛的首场比赛,罗德曼就是如此防守乔丹的。乔丹这一回合,乔丹无球移动,从底线溜到了三分线外接球,罗德曼就跟狗皮膏药一样缠着乔丹了。乔丹一接到球,罗德曼已经开始用手臂开始抓挠乔丹了。乔丹只好背身护住球。乔丹调整进攻位置,开始面框进攻。
4、编辑本段乔丹法则-核心内容 乔丹法则的核心是看似矛盾的两大要义: “死防乔丹”。 多层次、多手段、尽一切可能破坏乔丹的进攻节奏,并切断他和队友的联系; “放掉乔丹”。 实在防不住乔丹,就放任他得分,但完全掐住另外的点,导致乔丹得再多分也不能取胜。
1、NBA的乔丹规则是指活塞队针对公牛队乔丹的一种防守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死防乔丹:活塞队会采用各种方法严防乔丹,包括推、拉、扯、拽等非正规动作,以打乱乔丹的进攻节奏,使其不能顺利得分。不惜犯规:为了阻止乔丹得分,活塞队甚至不惜犯规,以达到打乱其进攻节奏的目的。
2、乔丹法则的起源可追溯至1988年4月,该策略据说包含多达100多条具体规定。这些规定并非正面与乔丹进行篮球对决,而是将推、拉、扯、拽等不正规动作发挥到极致,以阻止乔丹得分。这一策略在当时的比赛中引起了巨大争议。底特律活塞队因多次在季后赛中被乔丹和公牛队羞辱,遂决定采用乔丹法则进行反击。
3、乔丹规则实际上是反孤立规则的别称。由于这一规则是为了针对迈克尔·乔丹而设立的,因此被称作乔丹规则。它指的是当进攻方球员在罚球弧顶三分线附近持球时,如果超过两名球员沉到罚球线以下的位置,将被判违例。 这项规则的由来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当时,还不允许使用联防防守。
4、乔丹规则的核心在于使用身体对抗和紧密的防守来限制乔丹的进攻空间。在比赛中,防守球员会不惜一切代价地贴身防守乔丹,包括使用手部动作、身体紧贴和快速转换防守方向等手段。这种防守策略的目的是让乔丹在进攻端感到不适,降低他的命中率,并迫使他出现失误。
5、NBA的反孤立法则,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乔丹法则”,主要有以下几点:核心目的:这个法则的核心目的就是要尽一切可能阻止迈克尔·乔丹得分。它可不是什么公平竞争的产物,而是充满了各种“小动作”和“非常规手段”。
6、在NBA的战术策略中,乔丹规则是一种专门针对迈克尔·乔丹设计的战术。其核心是采取极限防守手段来限制乔丹,即使有时候无法完全阻止,也会选择放弃乔丹,转而全力防守其他四位队友,目的是让乔丹的高得分无法转化为比赛胜利,通过分散对手的火力来争取胜利。这种战术的极端性可见一斑。
1、只要乔丹拿球,不管是投篮还是突破,都以最大的动作来防守,甚至在乔丹扣篮的时候直接抱摔,而且一点保护动作也没有,每次都是身体除了脚以外的各个部位直接落地,但是乔丹也是苦不堪言,但是他没有怂,面对这样的恶意拉拽,他依然坚持自己的打法,差不多两年过后,他的身体素质也被这样的行为磨砺得越来越逆天,即使是恶意犯规,对他来说也没有多大的伤害了。
2、进攻队员一突破,防守队员的小手就马上插到对方的肚子前面一挡。
3、所谓乔丹法则是针对迈克尔乔丹这种没有任何弱点的,超级得分手所制定的一套战术。这其中包括对迈克尔乔丹进行犯规,打乱他的得分节奏,以及一些暗地里的小动作,用今天的眼光来看这些小动作,有一大半都属于恶意犯规,有的甚至足以废掉一个篮球运动员的职业生涯。
4、对乔丹最狠的球队,当属臭名昭著的坏孩子军团底特律活塞。面对起飞的乔丹,活塞最高标准是五人包夹,不管能不能封盖,往乔丹身上犯规就没错!这些动作如今看来个个是恶意犯规,但乔丹几乎无所畏惧。
5、就足以说明活塞队员在防守乔丹时的不择手段。如果换在现在,这些手段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否则活塞可能被罚的找不到5名上场比赛的球员,但是当时的联盟,这些犯规大多数只是被当成普通犯规处理,这也就更加助长了活塞队在犯规时下狠手的气焰。
6、1988年东部半决赛 1987-1988赛季的公牛队显然还没有做好面对底特律活塞队的准备,此时皮蓬刚刚进入联盟不久,乔丹也无法整个系列赛都承担所有的进攻负担,反观活塞队更聪明,更强壮,更卑鄙。尽管如此,乔丹依然投出41%的命中率,场均交出24分8篮板6助攻2抢断和0.6次封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