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势:裁判面向球门,五指合拢手臂平举。角球:手势:裁判指向底线和角球区,手呈45度斜上举。进攻有利:手势:裁判会双臂前举并挥动,同时大声宣布“比赛继续”。犯规:手势:裁判出示红黄牌。红牌需附加离场手势。换人:手势:裁判通过明确的手势告知助理裁判,如招手或预先约定的手势。
手势:裁判面向球门,手臂平直向前举。角球:手势:裁判指向底线和角球区,手臂斜上举45度,身体微侧以增强信号效果。进攻有利:手势:裁判会双臂前举并连续挥动手臂,同时大声喊出指令。红黄牌:手势:根据犯规严重程度,裁判会清晰明确地出示红牌或黄牌。
界外球判罚:裁判面朝出界方向,抬起并合拢手臂45度角,指向进攻方向的球门,指示球权归属。 直接任意球与间接任意球:裁判五指并拢,手臂45度抬起。间接任意球时,裁判保持手势直到球被触碰或踢出。 门球与角球:门球时,裁判指向球门;角球时,裁判指向角球区并侧身示意。
界外球与直接任意球当球出界时,裁判会用独特方式告知:身体面向边线,五指合拢,手臂呈45度角上举,手臂指向进攻方向的球门,这表示是哪方的球权(图1)。同样,直接任意球的信号也以明确球权为目标,裁判手臂上举时指向进攻方(图4)。
门球时,裁判面向球门,五指合拢手臂平举;角球时,裁判指向底线和角球区,手呈45度斜上举。进攻有利时,裁判会双臂前举并挥动,同时大声宣布比赛继续。犯规时,裁判出示红黄牌,其中红牌需附加离场手势。换人时,裁判通过明确的手势告知助理裁判,换人手势可以是招手或预先约定的手势。
直接任意球——主裁判需单臂前平伸,手臂清晰指向犯规方向,示意直接任意球。 间接任意球——主裁判应单臂上举,手掌朝前,示意间接任意球。 继续比赛——当主裁判认为可执行“有利原则”而不判罚时,应做出双臂斜下举,手臂前挥的手势,示意比赛继续。
足球比赛中主裁的中场手势和全场结束的手势为:中场结束手势为:单手上举,同时吹响第一声哨声。接着吹响第二声哨声,同时单手向前平伸。全称结束手势:吹响第一声哨声的时候,无手势。吹响第二声哨声时,双手上举。吹响第三声哨声时,双手向前平伸,掌心相对。另外裁判还有其他手势。
主裁判员手势 直接任意球 单臂侧平举,明确批示踢球方向。 间接任意球 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持续到球 被踢出后,并被场上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球门球 单臂向前斜下举,指向执行球门球的球门区。 角球 单臂斜上举,指向执行角球的角球区。
界外球判罚:裁判面朝出界方向,抬起并合拢手臂45度角,指向进攻方向的球门,指示球权归属。 直接任意球与间接任意球:裁判五指并拢,手臂45度抬起。间接任意球时,裁判保持手势直到球被触碰或踢出。 门球与角球:门球时,裁判指向球门;角球时,裁判指向角球区并侧身示意。
在足球比赛中,裁判员使用的手势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直接任意球手势:动作:裁判员使用单臂侧平举。指示:所指方向为踢球的方向。间接任意球手势:虽然具体手势动作未在问题描述中明确提及,但通常间接任意球的手势与直接任意球相似,但裁判员可能会以其他方式(如身体语言或口头说明)来区分其为间接任意球。
足球裁判规则及手势如下:判直接任意球时:单臂向前,指向罚球方向。判间接任意球时:单臂上举,掌心向罚球方向。判罚角球时:单臂斜上举,指向发脚球点。发球门球时:单臂斜指向球门前。表示继续进行比赛时:两臂斜下伸,掌心向前,并连续摆动几下。
而边裁判员则会根据比赛情况采取不同的手势。一种情况是,边裁可以右手持边旗,轻轻抬起,指向球场的中心位置,以此配合主裁判的动作。另一种情况是,边裁同样可以右手持边旗,轻轻抬起,然后快速地向球场中心方向跑上一段距离,最后用力将边旗向下甩下,这一动作同样能够明确地传达出进球信号。
但对于主裁判的哨音有效球得按照正常的进球哨来吹。无效球在哨音示意后,告知无效原因。当一方获胜时,则吹终场比赛结束哨,手势就是一般的平举,示意比赛结束。
间接任意球 裁判员左手上举并吹响哨子 ,表示该球队获得一次间接任意球机会,一般这种情况都是因为阻碍别人进攻路线而犯规引起的。直接任意球 裁判员举起单臂指向某个区域指的是该球队获得一次直接任意球机会,球队应该选人过来主罚任意球,被罚的球队可以排人墙来阻拦这个任意球路线。
第四,裁判员应在队员处于规定位置上后发出执行罚球点球的信号,主罚点球队员完成罚球后,裁判员应迅速做出进球是否有效的决定。进球有效,裁判需做出进球有效的手势;进球无效,命令球员重新罚球。
如果进球有效,裁判员需做出相应手势;若进球无效,则要求球员重新罚球。在常规比赛中的点球罚射,如果首次罚射未进,进攻方可以进行补射,补射得分算作进球。而在点球大战中的点球,主罚队员仅有一次射门机会,若射门未进,则视为该次点球罚失,没有第二次射门和补射的机会。
足球裁判手势与足球规则 足球裁判手势 直接任意球单臂侧平举,明确指示踢球方向。当球员犯规时,裁判会指向罚球方向,示意踢直接任意球。 间接任意球手臂上举,手掌向前。这表示对方球员需将球踢出原控球区域,重新展开进攻。 球门球指向球门区域。当球最后触及到出界一方的球员时,裁判会指向球门区示意守门员开球门球。
开球时,裁判应站在中圈外,双手横跨中线,平伸双手指向进攻方向,然后吹响长哨。对于轻微犯规或违例,裁判应吹响短哨,双手上举表示间接任意球。在较严重的犯规情况下,裁判应吹响短哨,声音略高,跑向犯规地点,并手指向进攻球门,判定为直接任意球。对于严重的犯规行为,裁判应吹响短哨,音调较高。
- 阻挡对方守门员从其手中发球;- 违反规则第十二章以前未提及的任何其他犯规,而停止比赛被警告或罚令出场。在犯规发生地点踢间接任意球。裁判手势:单臂上举,掌心向前。此手势应持续到球踢出后,并被场上其他队员触及或成死球时为止。
在足球比赛中,每支队伍都应有一名主裁判,其职责是确保比赛按照规则进行。主裁判必须保持公正和客观,避免任何可能影响比赛结果的不当行为。 主裁判有权对比赛中的争议做出决定,包括判断球是否越位、球员是否犯规等。此外,主裁判还负责管理比赛时间、比赛暂停和重新开始。
裁判员吹哨的方式:比赛开始时吹响长音;对于严重的犯规或危险动作,吹响有力而洪亮的哨声;一般犯规时吹响短促而响亮的声音;进球时吹响长而响亮的声音;出现争议时吹响短而响亮的声音;上下半场结束时先吹响短声再吹响长声。